根據(jù)《2020年應城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》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人員名單(見附件1)
二、資格復審時間、地點
時間:2020年9月19日(周六)
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7:30
地點: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6辦公室
聯(lián)系電話:0712—3231912
三、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要求
參加資格復審人員,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(證明)按本公告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資格復審,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(證明)、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:
1.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. 畢業(yè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3.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;
4. 筆試準考證;
5.《應城市2020年應城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》(見附件2);
6. 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,如:專業(yè)工作經歷證明、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、教師資格證書(部分崗位應屆生暫不作要求,但需在聘用之后一年之內取得,否則取消錄用資格)等。
四、疫情防控相關要求
根據(jù)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,凡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佩戴口罩,考生“安康碼”為綠碼且經現(xiàn)場測量體溫低于37.3℃,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。對持“安康碼”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(qū)、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國(境)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,還須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五、特別提示
1. 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、真實、有效,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。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,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(guī)定不符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考試、聘用等資格。
2. 須考生本人按時到現(xiàn)場參加資格復審。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。
3. 請考生隨時關注應城市人民政府網站,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。
附件:1、2020年應城事業(yè)單位專項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.xlsx在線預覽
2、應城市2020年應城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.xls在線預覽
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0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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